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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损害哪些情形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

一、动物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严禁饲养的犬只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动物园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履行管理责任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遗弃、逃跑的动物在遗弃、逃跑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失造成动物给他人损害的,被害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理由

动物责任抗辩事由:

1、被害人过错、动物损害由被害人过错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第三个人的错误(这已经说过了)。

3、免责条款。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明示或者默示免责条款的,可以事先免除责任。 例如,驯兽师与马戏团之间、马蹄匠与动物占有者之间,即隐含的预免责条款。

三.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条件

动物危害责任构成的条件是:首先,危害物必须是饲养的动物,是饲养的动物,也就是人们占有或者控制的动物,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不是饲养的动物。 其次,动物的独立动作危害他人。 不受外力驱动、强迫而实施的自身动作,如果动物是人的强迫、强迫而损害他人权益的,则不是动物的独立动作,而是骑马践踏作物、咬狗等人类行为,这是行为人常见的行为最后,损害的后果必须存在,损害的后果与动物加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通常,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作为动物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届时承担无过错责任。 但在此有特殊情况:动物园内动物致人损害时,动物园作为管理方一般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也就是说,除非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履行了管理职责,否则此时推定动物园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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