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后还判刑吗

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在执行刑罚的同时可以宣告缓刑,那对犯罪分子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可以暂时不执行刑罚。 那具体对于寻衅滋事犯罪,中国法律对寻衅滋事犯罪能否判处缓刑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接下来,请律师编辑告诉我具体的答案。

一、寻衅滋事罪能否取保候审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若无其事,聚众闹事、殴打伤人、随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申请审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

2、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刑罚取保候审,具有社会危险性

3、应依法逮捕患有或正在怀孕、哺乳的自己的女婴

4、对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有必要逮捕证据

5、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的法定侦查拘留、审查起诉、审、二审限期结案取保候审的方法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6、持有效护照或其有效出境证件出境逃避侦查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二、寻衅滋事罪能否判缓刑

我国现行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实适用缓刑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74条规定,"缓刑不适用于累犯。 ”具体理解是:

1、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应当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适用缓刑的对象仅限于犯罪较轻的犯人。 在我国主刑中,规制是最轻的刑罚种类,但由于其本身就是未收监的刑罚种类,因而丧失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 缓刑适用的对象是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刑法规定的法定刑,而是人民法院判处的刑罚。 例如,犯罪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犯罪分子有法定从宽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缓刑条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的禁止条件是罪犯是累犯。 累犯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累犯主观恶性深,教育改造困难,社会危害性大。

2、罪犯被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是累犯。 这是适用缓刑时必须遵守的对象条件,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受到这种特定处罚的罪犯都应该判处缓刑。 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应当是犯罪情节不那么严重,主观恶性程度不深,且具有悔罪表现。

3、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 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预期的重要目标同时不危害社会实际上意味着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倾向或再犯罪的可能性。 认定罪犯是否危害社会,只不过是一种可能性的预测。 但这种可能性的预测不能主观推测,必须根据客观事实综合论证。

如果涉嫌牺牲事件,申请调查是完全可能的。 如果可以审讯的话,缓刑的可能性也很大。 重要的是,还是要有悔罪的态度,并且进行罪较轻、罪较轻的辩护。 建议在刑罚期间委托刑事律师,了解案情并进行罪责较轻的辩护。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