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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伤或者因损伤造成疾病的,受害者应当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医疗费。 但在协商或提起损害赔偿问题时,受害者伤情尚未完全确定,还需要后续治疗甚至二次手术。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怎么计算? 请律师编辑马上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医疗费是指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和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康复所需的医疗费和必要的治疗费。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并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者从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时间内,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者因劳动而失去或者减少的工作,劳动者收取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受益人情况确定。 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中断工作的,中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到规定残疾的前一天。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害人无固定受益人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实最近三年平均受益人情况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差额实际赔偿的方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误工损失不得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3倍,但无固定收入的按国营同行平均收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关于“受害者有一定受益人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受益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受益人应为被害人实际减少的。 受害者遭受损失后,其工作单位未扣除或者未全部扣除其受益人的,其误工费应当不予赔偿或者少赔。

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时,不得标价。 这样就容易失去法院的信任。 但是,不胆小,也不敢提出合理的赔偿。 在协商损害赔偿问题之前,除了收集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证明外,还可以请主治医生出具评估报告。 要求赔偿交通事故损失时,可以由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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