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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会通知嫌疑人吗

一、逮捕前通知嫌疑人了吗?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 所以,嫌疑人被逮捕,检方不会通知受害者。 逮捕后是一定会被处以刑罚,还是会被处以刑罚,由法院认定。 这意味着,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构都无法决定是谁犯的罪。 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

但是,在我国,被捕后,失去了人生的自由,被关押了起来。 如果将来有人被释放,认为不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就要处理错案,追究责任,所以逮捕后一般都要判刑。 建议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辩护,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逮捕后,可以等待审判吗

逮捕以后,保留审查的难度相对变大了,但也不是不可能。 即使在公安阶段不成功,也可以在去检察起诉科的时候积极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成绩良好,后果不严重,即使不能等待审判,也可以在法院阶段争取缓刑。 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重视一定的技术。

二、采取取保候审条件

可能适用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名较轻,无需逮捕,但侦查、起诉、审判等可能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不产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较重,但采用取保候审时不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无逮捕必要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应当逮捕但患有重大疾病,不宜拘留的,如因疾病致使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应当依法逮捕,但自己怀孕或者哺乳的婴儿的。 有这种情况,在逮捕前被发现的,不能决定逮捕; 逮捕后发现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变更担保审查方法

对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这是指对被羁押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在羁押法定期限内无法收集相应证据,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

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案件期间内结案,采用取保候审办法不存在社会危险性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可以出境逃避搜查,但逮捕浦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五、七款规定,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对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在这个被捕之前是不会通知这个犯人的。 这个检察院决定逮捕你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并不是想随便逮捕就逮捕你。 这也是不可能的。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当这个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要注意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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