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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通知通过什么方式

你知道,债权人转让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时,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 具体来说,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方式,大多数情况下可能不知道。 针对这个问题,我会请律师编辑收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转让债权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 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方。 也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也可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笔者在《合同法》第80条中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权利人以外的人向他人通知债权转让的事实也是最基本的但债权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受让人用债权转让证书通知债务人也不能补偿。 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的,债权人可以认为已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二、债权转让效力如何

转让方式:通过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三.债权转让由谁通知才能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进行,但债权转让并非与债务人无关。 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失,债权转移给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从而确立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经历了一个体现对债权人自由处分尊重,也不忽视债务人保护的发展变化过程。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 如果不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同意的除外。 “从该条的立法目的和语句结构分析,该条说明了债权人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人。 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更明确地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可撤销。 但经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给债务人的通知,在被通知后不能撤销。

由此可以解读为债权被转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只有债权人(权利转让人)。 并进一步说明,只有转让债权的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达到特定义务人——债务人,转让行为才能生效。 通过以上分析,明确了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一方发生法律效力的只有债权人。

转让债权的通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原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最为普遍。 另一种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特别通知债务人,可以说知道债权被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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