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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量刑太轻怎么处理,强奸罪量刑

强奸罪是针对侵犯妇女身体自由而设立的罪名,主要是为了维护妇女权益。 涉嫌强奸罪将受到刑事处罚,但在最后量刑中受害者认为强奸罪的量刑过轻。 那么强奸罪量刑过轻怎么办? 找律师编辑,以下为大家做一个浅显的分析。 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强奸罪量刑过轻如何处理?

强奸罪太轻,受害方可以提出抗诉。

二.强奸罪的量刑

《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将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人较多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两人以上轮奸的由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强奸罪的认定

(1)强奸罪和通奸行为

男女在发生性行为之前,既不违背女性意愿,也不强迫女性发生性行为,双方在形式上完全由内而外自愿,是典型的通奸行为。 之后,即使被曝光,女性为了保护自己的脸而对男性进行强奸、或者女性事后反悔对男性进行强奸也不构成强奸罪。

)2)“半推”奸淫行为的认定

半按半按是指行为人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时,该女性有“就”方面同意的表现,也有“推”方面不同意的表现。 男女双方的关系如何,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强奸后女性的态度如何,该女性的道德品行、生活方式状况等都要进行全面的审查。 如果发现“就”是主要的,则为假推真就,不被视为违反女性意愿处罚该罪。 相反,应该认定“推”为主,违背女性意愿,应以强奸罪论处。

四.强奸罪的客观方面

)强奸罪客观上应当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利用妇女处于不可抗拒、不可抗拒、抗拒、不可抗拒状态或者妇女处于不知情、不可抗拒状态实施奸淫的行为。

暴力手段是指非法对受害妇女人身行使有形力量的手段,是对受害妇女进行直接殴打、捆绑、封口、勒脖、压制等危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

)2)必须违背妇女的意愿

违背女性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不能以“女性不可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而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女性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由于犯罪分子实施强奸所采用的手段及其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女性的强制制度也相应不同,因此被害女性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不同。 也有人不顾一切进行激烈的抵抗。 有些人颤抖着挣扎和哀求,反抗不明显。 有些人向前看,没有反抗。 所以,简单地表明受害女性当时是否反抗,不能成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 如果妇女没有反抗或不明显反抗,就要通观整个事件,具体分析,仔细区分。

认定是否违背女性意愿也不能根据受害女性做法的好坏来区分。 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与生活方式不良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罪的处罚太轻,受害方可以申请抗诉。 但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节进行量刑,只要不符合程序,就是公平公正的。 因此,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小编建议你登录律师网站咨询,或者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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