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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可以做非辩护性的辩护吗为什么

一、辩护人可以为非辩护性辩护吗?

辩护人不得为非辩护性辩护。 辩护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的辩护行为。 辩护、申诉的对称性。

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指控,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 是基本的诉讼功能。

罗马共和后半期开始了。 作为一项原则或制度,最初是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的反封建斗争中确立的。

二、辩护人的范围如下:

(一)律师。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取得律师资格,但未取得执业证书注册登记的,不得作为律师担任辩护人。 《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职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近年来,我国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不能适应实践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工会、妇联、共青团、学联等大侠团体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对有效保护上述委托人的权益非常有利。

(三)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其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哥哥、姐姐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友可以依法作为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亲戚可以作为监护人。 亲友是指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朋友。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辩护人一般由律师担任,在司法审判时,辩护人应当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按照相关法律的认定进行司法解释,以期望审判机关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辩护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辩护,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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