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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一.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哪些费用

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行为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达到轻伤以上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用。 诊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资格信息的发放、门诊治疗有转诊单; )

2、谎报劳务费。

3、住院膳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营养费。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和证明);

7、精神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判决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其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的故意支配下实施伤害行为,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 故意伤害重伤的,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故意,但由于过失受重伤的情况。 二是行为人有明显重伤故意,客观上也受了重伤。 故意伤人致死,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 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未遂犯。 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可预见性。 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该将死者限定在伤害的对象内。 也就是说,只有在造成伤害的对象死亡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 但对伤害的对象不能有僵硬的理解,尤其要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无论在故意伤害中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害,行为人此时都无法逃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也有人问,如果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处罚,之后是否需要赔偿受害者? 其实,这些都是相提并论的,在承担了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之后,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能积极进行赔偿并得到谅解,就有可能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基础上,考虑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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