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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修复怎么处理好

在房屋租赁期间,可能会出现需要维修住房设施的问题。 例如,如果彩色电视机或冰箱出现问题,就需要修理。 那么,如何修复问题呢? 接下来,请律师编辑回答这个问题。

一、应该由谁负责房屋修复?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应当承担维修的责任,因此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和维修,并承担维护费用。

出租人未及时修复房屋,未履行检查维修义务,造成房屋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给承租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承租人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承租人也可以约定通知出租人修理的方式以及出租人修理的时间。

出租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修理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理,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二、房东不需要修复的

房屋损坏是承租人过错造成的,或者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房屋检查、维修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需要注意的是,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测、维修义务,房屋未得到良好使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房屋损坏的,出租人不能免责,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但出租人在出租时隐瞒了房屋现状,导致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除责任。

三、如果房东不修复,承租人应该怎么办

出租人不履行房屋维修责任的,承租人可以先行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物业维修,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 为了有效地获得补偿,承租人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房屋损坏情况、损坏原因、维修费收据、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证据。

危房、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应当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因此,房屋需要维修的,应当由房东负责,房屋拒绝维修的,承租人垫付后,可以延长租赁期限或者要求降低租金。 在特殊情况下,因承租人的过失造成修复问题的,房东不负责修复。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致电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 我会根据具体的问题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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