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停业津贴、康复治疗费、生活保障费等。 误工费不包括在工伤里。 只有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在医院治疗,才能赔偿误工费。 接下来,与富华法律小编一起调查是否有因工作事故导致的人工费补偿。
一、工伤伤残的误工费有没有?
残疾鉴定后,将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再计算误工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带薪年休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37条规定,工作人员因劳动致残被认定为7级至10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临时工工伤有误工费吗
从《劳动法》年开始实施,我国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要在单位上班就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外出务工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应当承担误工赔偿。 劳动证书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出具,错误的工本费应当根据错误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
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中断工作的,中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到规定残疾的前一天。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实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到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不能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工伤包括停业带薪假期的工资,不包括误工费。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