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死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劳动死亡补助金。
1、补贴为标准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按月向供养亲属支付抚慰金,直至丧失供养条件时停止。 其标准为配偶占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发给10%。 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一次性劳死补贴,标准为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医疗期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的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残疾一级至四级以后死亡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
4、伤残抚恤金、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北京市劳动局根据本市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