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技巧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最新交通扣分标准
一、扣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开车灯、不正确使用远光灯、不正确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
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扣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未系安全带
5、“加塞”行为扣2分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三、扣3分: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从2021年开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2、超速20%以下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4、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5、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6、驾驶机动车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即年检)
四、扣6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这一条主要说的是由于侥幸心理导致的闯红灯行为,过去是扣除3分,从2021年开始升级为扣除6分。
2、货车超载(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重量30%以上的车辆,或违反规定载客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由扣2分调整为扣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将受到此处罚。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五、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本》。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 悬挂 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 禁令标志 、禁止 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 警告标志 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 安全技术 检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 指示标志 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听听别人怎么说: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25条第一款第5项的意思是如果某人驾驶的汽车被怀疑是盗窃的车,或者是抢来的车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如经查,驾驶人员没有行车证、驾驶证、或者该车辆有人报警该车丢失、被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法扣留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根据最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记分分值与罚款分别作出详细依据。21世纪房车为您整理了牵引旅居挂车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处罚标准,告诉您道路交通的扣分与处罚细则,指导关于交通道路安全的知识。
其中,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的挂车、大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中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分别制定了如下记分处罚标准,行车的车主们一定要记住了,在行车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违反交通规章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标准 @2019
道路安全违法记分分值最新规定
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也就是说,初领证的驾驶人记分均为0分。在日常查询时,查询结果显示的记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则需要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方可清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按照规定,记分分值分为记一分、记二分、记三分、记六分、记十二分五个档次,分别就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记分评定。仔细比较,新规定更注重提醒驾乘人员注重安全。新规定增加了对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的处罚——私家车超载,以前未系安全带只扣1分,新规增加到2分。
拓展资料:新规对看到空档就钻的加塞行为也要说不了: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要准备被扣6分;如果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将被扣2分。仔细比较,新规定更注重提醒驾乘人员注重安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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