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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拍卖退钱纠纷,房屋拍卖后租赁合同怎么办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屋租赁拍卖退钱纠纷,以及房屋拍卖后租赁合同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你好,请问承租人已经缴纳一年房租期间内,房屋被法院拍卖后,承租人是该问原房东还是新房东退房租和押金

房屋被法院拍卖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居住房屋。如果承租人要退房租和押金,需要和原房东协商。无论房屋的产权怎样变化,都不影响承租人继续使用此房屋。

法律分析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司法拍卖房屋租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的处理:在租赁期内拍卖房屋的,如果房屋租赁在前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抵押后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纠纷赔偿涉及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纠纷赔偿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是租赁合同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不按规定使用房屋造成损坏的要赔偿等。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而租赁房屋时一般是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而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被拍卖应如何处理?

房屋已租赁拍卖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拍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占有使用租赁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产带租约司法拍卖,成交以后的租赁合同与租金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租赁合同成立在先,买卖合同成立在后的,买卖合同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房产带租如果被司法拍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法律上合同的安定力。因此,如果是租赁合同成立在前,房屋被拍卖在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原承租人可以要求现在的房屋所有权人履行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工继续有效,而租金作为租赁合同的义务的一部分也不必退回。当然,承租人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即如果预付了租金的话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然后不再继续租赁房屋;没有预付租金的话可以直接不再继续租赁房屋。但是,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在后的情况下,则没有买卖不破租赁一说,承租人不得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被拍卖怎么办

房屋已租赁拍卖时的处理:如果房屋在出租后抵押的,拍卖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后再出租的,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法院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拍卖,但不得侵犯承租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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