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权。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在没有通过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合同履行地应为房屋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为:1、约定了管辖且有效的情形下,以合同约定为准。2、没有约定,则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