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因此延期开工非常重要。实践中,工程延期开工的原因有很多,那么工程延期开工的管理人员如何索赔呢?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廷期开工管理人员怎么索赔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至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者延误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工程停工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最终导致工期和费用发生变化的各种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损失;
2.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工程或缩短工期,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误付款期限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5.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项目临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律法规变化等。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延误开工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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