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方需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后,双方需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方式之一,签订履约保证金时需要确定主体选择。
保函主体的选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选择资质好,信用好的用人单位。投标前,承包商应多方收集发包人的信息,做好投标前的尽职调查,避免盲目投标;
第二,选择合格的担保担保人。担保人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合格银行、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合适的担保保证人能够提供规范的担保业务并履行应有的审核义务;
第三,杜绝项目挂靠或转包行为。工程挂靠或转包是违反法律的无效行为,使保函主体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会带来无穷的法律风险。
法律规定: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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