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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是否等同于工程款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因此,质量保证金不等于工程款。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等于工程款的问题,富华说法网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保金是否等同于工程款

1、工程质量保证金不等同于工程款。

2、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从工程款中预留,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使用保证金作为维修资金。

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约定。

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第三条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就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一)定金预订和返还的方式;

(二)保证金的提存比例和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息,如应计利息及利息计算方法;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

(5)保证金预留及返还、工程维修质量及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对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的索赔;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

二、建筑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当工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相关部位和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其次,质量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弄清问题的范围、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的基础,也是确定责任主体的重要依据。

4.接下来,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应符合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

5.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资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的缺陷。因此,质量保证金不等于工程款。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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