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造价有争议,尚未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如何处理工程价款纠纷,以下是富华说法网边肖的详细解答。
一、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如何处理
1.对工程价款有争议,尚未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双方都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说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经解释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后果。
2.法律依据:
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图纸及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接受建设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款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发包人违约支付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这类纠纷中,确定了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等债权。
2.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工程款纠纷的对策
竣工报告经确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不支付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
3.质量保证金纠纷的对策
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一般在合同中约定支付95%的工程款后,剩余5%的工程款在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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