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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保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欠钱保全,以及欠钱保全房产是物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欠债不还可以保全财产吗?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申请人是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以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欠钱起诉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保全起诉所欠的钱,就是保全诉讼财产。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以保证未来判决能够实现的制度。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的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2.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对当事人采取的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欠款多少才会财产保全

数额法律上没有限制,理论上讲,一块钱也可以。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留等强制措施,防止财产处分、转移灭失导致无法执行的法律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欠钱起诉保全是什么意思

欠钱起诉保全是诉讼财产保全的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对方欠钱不还可否诉前申请保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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