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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闻非法经营案例,甘肃非法集资案

今天给各位分享甘肃新闻非法经营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甘肃非法集资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富华法律网(www.fhysw.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甘肃张掖清真食品案

张掖6月10日电 6月8日,根据群众举报,在张掖市甘州区长安乡南关村一社袁某某出租房屋内,发现3名外省人员非法加工清真肉品。接到举报后,区工商、公安、动物检疫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详细核查,该加工点未取得清真食品加工许可证,且冒用清真食品标识、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加工假冒清真肉品。

接到报告后,张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恭,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分别做出批示,要求甘州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严肃查处涉案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甘州区委、区政府立即采取措施,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免去甘州区商务局局长黄邦建、甘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柳捍东的局长职务。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鉴于该食品加工点已严重违犯了《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对4名刑事拘留的人员已批准正式逮捕。

2、由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对市区食品安全立即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打击违犯《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商户。

3、对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甘州区商务局局长黄邦建、甘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柳捍东实施行政问责,予以免职,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

4、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向全社会公布事实真相,通报政府对事件查处所采取的措施。

5、加大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的良好舆论氛围。(王玉剑 杜昱欣)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女子举报多名官员房贷牟利并受贿,官方是如何回应的?

女子举报多名官员放贷牟利并受贿,甘肃礼县回应:纪委监委调查中。

日前,甘肃省陇南市礼县东方正捷民资服务中心(下称“东方正捷”)、礼县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源地产”)创办人任慧向澎湃新闻反映称,当地有领导干部借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受贿索贿,更有近130名公职人员背后利用其创办的小贷公司牟取暴利。

任慧称,今年6月,礼县公安局已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由,查封了东方正捷办公室和所有账户。

任慧将相关举报信发在了网上。9月4日,礼县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回应称,关于东方正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已于今年6月立案侦查;网络举报涉及的相关问题,纪委监委已介入,正在调查中。

扩展资料

实名举报后续

任慧告诉澎湃新闻,在网络举报发出前,她还在家中收到了多个匿名快递包裹,在警方人员到达拆开后,才发现其中装有自己从前送给当地领导干部的“礼物”,包括:貂绒大衣、元代玉碗,还有她所经营的一家纯净水的1000张水卡等。

任慧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7月29日和8月28日两天,均有多名人员提着“包裹”在任慧家门前徘徊。任慧称,这些包裹内的物品曾是她送给礼县住建局和礼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干部的“礼物”。

礼县政府回应实名举报事件截图任慧的举报在网络发酵后,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9月4日,礼县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回应称,关于东方正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已于今年6月立案侦查;网络举报涉及的相关问题,纪委监委已介入,正在调查中。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女子举报多名官员放贷牟利并受贿,甘肃礼县:纪委监委调查中

甘肃网约车第一案一审宣判是怎么回事?

该案是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我省首起针对网约车经营这一新生事物提起的行政诉讼,因此备受关注。

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张某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载客行为属于非法营运;但处以2万元罚款,属于明显不当。

据了解,2016年10月26日,原告张某驾驶自己的车辆,在兰州市西客站附近利用“滴滴打车”软件搭载一名乘客欲前往金牛街,被被告城运处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对查处现场和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乘客进行了询问。根据询问情况,城运处作出《车辆暂扣凭证》,将原告车辆暂扣,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和扣押清单。

2016年11月3日,城运处向原告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同年11月9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后,被告城运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张某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告张某不服,于12月6日向交通委申请复议。

扩展资料:

失信联合惩戒

2018年5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约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出现以下6种情况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者,应按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

1.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2.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3.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4.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网约车服务价格及定价规则,侵害乘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5.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6.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审

“无证收购玉米案”,王力军非法经营罪,一审请了假律师,是怎么回事?

根据公开的报道,王力军收购玉米案,一审的确是委托了假律师,不存在的律师,不存在的律师事务所,一审法院对律师身份的审查失职。

冒充律师,代理案件,收取费用,这是刑事诈骗案,当事人可以报案,并依法追究冒充者的刑事责任。也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冒充者的法律责任,因为无代理资质,无代理权限,而冒充者本身代理的案件就是非法经营罪,这是极大的讽刺。

关于真假律师判断,法律工作者判断,简要回答如下:

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范围是全国,民商事刑事案件代理,可以在律师当地的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官网查询和核实。

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服务所工作,执业范围是所在区县,只能代理民商事案件,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也不能跨区跨县执业,更不能跨市跨省执业,可以在律师当地的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官网查询和核实。

附:

“无证收购玉米案”一审回溯: 查不到的律师和律所_新闻频道_东方头条

巴彦淖尔市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二所与临河区法院仅一条马路之隔,王力军在这里找了自己的一审辩护律师。(南方周末记者 滑璇/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02月16日《南方周末》)

现在回想起来,王力军只记得王润生说过:无意识犯罪。“他基本上就说了这5个字,花了5000块钱就买了这5个字。”

山东省司法厅官网查询结果显示,并无“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也无“王润生”律师。司法厅称,官网是实时更新的。

王润生回应称,律所为什么查不到,他不清楚;至于他本人的律师执业证,或许因为注册晚了,“把我漏报了,没有上网”。

2017年2月13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再审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控辩双方均主张王力军无罪,法庭决定将择日宣判。

2016年4月15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发出再审指令。

再审现场坐满了前来旁听的人大代表和记者。王润生没出现。作为一审辩护人,他为王力军做有罪但罪轻的辩护。但此后,王润生连王力军的电话也找不到了。

在一审判决书中,王润生是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简称“青银所”)律师。此外,他还有另一重身份:巴彦淖尔市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二所(简称“二所”)主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查询,结果显示: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不存在;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中,也没人叫王润生。

执业时,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最大差异,就是后者不能以辩护人身份参与刑事案件。“无证收购玉米案”,是一起刑案。

王力军找到王润生是2016年春天,案子已由检察院移送法院。一直自信无证收购玉米“不算个事”的王力军,拿到开庭通知后,从临河区法院出来直奔二所。

与附近其他几家法律服务所相比,二所的位置最好,就在临河法院对面,只隔一条马路。墙上的公示栏显示,该所有十几名工作人员。王润生的名字在第一排第一个,职务为“主任”。

接待王力军的,是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交了100块咨询费,王力军被告知,如果认定非法经营罪,可能会被判三到五年,还有一至五倍罚金。听说可能要坐牢,王力军决定请个律师——二所主任王润生。

据二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所里接的案子以民事居多,刑事一年只有几件。王润生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他收案有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民事案件收取标的额的4%;刑事案件,公安、检察院、法院每阶段各5000元

刚借钱交完6000元违法所得、5000元保释金,5000元的律师费在王力军眼里不是个小数目。但陪他同去的女儿不肯省这笔钱。她在西安工作,是一本大学的毕业生。

王润生掏出律师执业证让父女俩看,两人随便一瞥,也没拿在手里细瞧。王润生的律师执业证显示,他是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

交了钱,双方签了刑事辩护委托书,但这份协议王润生似乎没给王力军留底。“我把所有跟案子有关的东西都放在一起,但都没有这份协议。”王力军向南方周末记者展示一叠诉讼文件,其中就有与两名再审律师签

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南方周末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王力军与王润生的刑事辩护委托书上不仅有二人签名,而且按着王力军的手印,加盖了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依照刑事案件程序,律师出庭前要向法院提交三样东西:与当事人签订的刑事辩护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所出具的刑事辩护出庭函。

王润生提交的刑事辩护出庭函内,抬头为临河区法院,落款为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并加盖公章,右上角还有“【青银刑字第201600293】”字样。

到法院调卷后,王润生很快有了判断:“我第一反应是,整个案子的侦查情况比较模糊,21万的非法经营数额不太清楚。别的没有疑点。”

在王润生看来,这样的案子并不复杂,侦查机关早把各种证据准备好了,非常清晰,自己不用再去调查取证。他甚至在开庭前就预测出了一审结果。因为王力军收购的玉米都卖给了粮库、淀粉厂等正规销售渠道,“

没有卖到黑道上”,非法经营数额虽然高达21万,但实际获利只有6000元,“所以我预计他能判缓刑”。

王力军从王润生处也曾得到同样的信息:你这个罪名应该能认定,我不可能承诺给你辩得无罪,只能给你争取缓刑。

根据临河区法院笔录,2016年4月5日一个多小时的一审庭审中,辩护人王润生的话很少。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法庭调查时无发问,对公诉人出示的十多组证据无异议,辩方也无证据出示。

质证时,公诉人提到临河区粮食局、临河区工商分局开具的王力军无经营资质证明时,王力军忍不住说道:“我没有办证资格,只有固定场所才给办证。”辩护人王润生依然无异议。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王润生说得也不多。他说:“被告人是无意中触犯了刑法,不是故意犯罪,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有自首情节,收购的玉米都卖给了正规渠道,获利数额较小,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当被问到有无新的辩论意见时,辩护人王润生又说:“王力军无意识犯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现在回想起来,王力军只记得王润生说过:无意识犯罪。“他基本上就说了这5个字,花了5000块钱就买了这5个字。”

“无证收购玉米案”曝光后,引起舆论强烈关注,尤其是质疑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和市场经济下的管制。

2017年2月13日的再审,是另一种场面。辩护人是从北京来的律师王殿学、张雪峰,两人自愿为王力军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对检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提出多次质疑。比如,王力军亲戚杨某认为王的行为属于犯罪的

证言,律师认为这与本案无关。

“无证收购玉米案”一审回溯: 查不到的律师和律所

2017-02-16 10:19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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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根据的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而该条例在2016年2月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农民个人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王殿学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2017年2月11日,南方周末记者在二所的办公室里与王润生进行了一番对话。当记者提到一审开庭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修订时,王润生反问:那是判决以后的事情了吧?

“修订是在开庭前两个月,你当初想过从这个角度给王力军辩护吗?”

“我想过,我也说过。法官不采纳。”

“别人收粮食咋没事,别人大部分都有证,或者挂靠在某一个有粮食经营许可证的公司。”王润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法律上来说我不能做无罪辩护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在那放着呢,还有法律规定,所以

我只能做罪轻辩护。就这么简单。最后给他判了缓刑。”

一审时,王力军的一切诉求就是不进监狱,让他能够回家种地。王润生说,王力军对缓刑的结果很满意,没有上诉。但最高法院经过审查后,指令再审。王殿学认为,最高法院主动要求再审的情况十分罕见。

王力军说:现在才知道我这就不应该判有罪。要是早知道,我就上诉了。

王润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是青岛人,青岛大学法律系毕业;在青岛的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148法律服务二所两头兼职。据他介绍,青银所有十几名律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收录“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代理、辩护的12件案件,其中,内蒙古9件、甘肃2件、福建1件,裁判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

上述青银所参与的案件,全部由王润生、陈正勃代理。裁判文书网上查不到该所其他律师代理的案件。

王润生以青银所律师身份出现了9次,某交通肇事案为刑事案件,其他皆为民事案件。陈正勃以青银所律师身份出现了3次。

王润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二所十几名工作人员中,有三名律师,除了自己,还有王飞、邬瑞。巧合的是,二所也有一名工作人员叫做陈正勃。南方周末记者询问陈正勃是否也为青银所律师,王润生给予了肯定的答

复。

律师执业证显示,2015年5月18日山东省司法厅向王润生发证。据他介绍,2001年他从山东到内蒙,一直在做律师的行当,2002年取得律师资格。

南方周末记者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省司法行政网”上查询,结果显示并无“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

记者再分别输入王润生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法律执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均显示“暂无符合条件的数据”。陈正勃的信息同样查不到。

但若换成其他山东律师,只需输入姓名、证件号等任一项,即可显示结果。即便是2016年因故未通过年检的律师,也能查到相关信息。

内蒙古司法厅官网也查不到王润生与陈正勃两名律师。

对此,王润生回应称,律所为什么查不到,他不清楚。至于他本人的律师执业证,或许因为2016年回山东注册时因事耽搁了,“原本应该5月注册,我7月才去,已经注册完了。可能因为这个把我漏报了,没有上网。

王润生还说,“他(陈正勃)估计现在也查不到,他和我一块去注册的,也是注册晚的。注册得晚,估计系统就不报了。”

南方周末记者通过山东高院的关系向山东省司法厅查询,得到的结果也是,没有“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没有律师王润生、陈正勃。记者又通过青岛市司法局的内部渠道查询显示,查不到青银所。

对于是否存在系统登记疏漏的情况,南方周末特约撰稿人向山东省律师协会考核监督部咨询,答复是:不可能。只要他拿了执业证,司法行政网上肯定就有他的登记。

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资质管理科给南方周末记者的答复是:山东省司法行政网是实时更新的,如果在这个网上查不到,那就可能没有这个人。

该查询系统还提示,2009年全国统一换发律师证后,执业证号以“137”号段开头;此前的“150”号段执业证号不作为律师身份的证明,致电才可查询。王润生的执业证号为“137”号段。

一名知情人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告诉他,网上查不到青银所,“但这么长时间了,一直没人把它当事”。

二所与临河法院不过几十米远。王润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他与“无证收购玉米案”一审的两名法官都相识,“有时候他们法院印不了东西,偶尔过来印印东西”。

2016年7月,“无证收购玉米案”经媒体报道引发全国热议。王润生当时还很纳闷:咋就传出去了?他为此问过法官,法官说,案子被法院当做典型案例上网做了宣传。“后来又再审,我感觉他(法官)这是搬起石头

砸自己的脚。”

裁判文书网显示,王润生还以巴彦淖尔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二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在内蒙古代理民事、行政案件33件,判决起止时间为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

从时间上看,王润生交互使用着律师、法律工作者两个身份。

对于专职律师是否可以在法律服务所任职,上述山东省司法厅及律协两机构的答复一致:不行。“专职就是这个意思,要不怎么叫专职律师呢?”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简称“法工”)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萌芽、80年代发展起来的职业。彼时,中国的律师制度尚不完善,律师奇缺,为了填补农村、城镇的法律服务空白,一支特殊的法律人队伍建立起来。

“他们是特殊年代的产物,”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很多法工都是退休的公检法人员,而最近十几年,过司法考试的做律师去了,有些岁数大的干不动了,巴彦淖尔的法工只出不进越来

越少,现在还有一百多人。

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工,多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法律服务所或司法所执业,手里拿的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与律师相比,法工执业受到三大限制:只能接当地人的案子,“好比你是临河的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必须也是临河的”;报酬标准参照司法部针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规则,与律师收费完全不同

;不能从事刑事辩护。

然而,三条老规矩,有两条早已被时代淘汰。比如,法工的收费标准已突破司法部的硬性规定,“不然连调查取证、开庭的车马费都不够”;实际接案时,也会有人打破地域方面的限制,基本没什么人会管。

唯一剩下的,便是不能为刑事被告人辩护。上述工作人员说:这是一刀切,绝对不允许,只有律师才能接刑案。

尽管如此,南方周末记者还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了两份刑事判决书,陕西丹凤县、贵州黎平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成为故意伤害案、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的辩护人。

会不会是当地律师稀缺由法工顶上?上述工作人员解释,如果某个地方律师特别稀缺,国家会调配一部分律师去进行法律援助。这样的事,巴彦淖尔就有过,从市区临河调律师到相对偏远的乌拉特中旗接案。

在临河法院旁边、二所斜对面,还有另外几家法律服务所。一个房间里,一名四五十岁的女性法工正为来访者解答与离婚相关的问题。她的名片上印着“法律本科”及资格证号。

当南方周末记者询问,这是什么资格证号时,她说,“就是我们工作用的证”。那是律师?“不是,我们和律师的区别就是不能代理刑事案件。”至于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等,她只字未提。

在许多法律专业人士眼中,法工的地位非常尴尬,“只能吃律师吃剩下的”。尤其在城市,提到法律、打官司,大家第一想到的都是律师。

“大概90%的人不知道还有法律工作者这么个职业,”上述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说,他们硕果仅存的服务市场,绝大部分都在农村、乡镇等地区。

因为“无证收购玉米案”,众多媒体赶来采访王润生。“记者来都是先找我,再找他(王力军)”。不过,他曾拒绝了内蒙古电视台的采访;当一名报社记者希望与他合影时,他同样婉拒,“我不想出名,我就是平

民老百姓出什么名?我就想平凡地生活。”

(南方周末实习生席莉莉对本文亦有贡献)

为什么会出现牛肉面协会这样的“非法组织”?

? ? ?隔着屏幕我都能闻到这个问题里飘着一股清真味儿,这是一碗拉面引发的江湖恩怨,是一张铺遍全国的利益网络,是一群披着民族宗教外衣的行业帮派。此帮派无法无天,官府不敢管,捕快不敢抓,连媒体报道也要含羞遮面,欲言又止。然鹅,今天答主就要上房揭瓦,给您扒一扒这块法外之地和这群法外之人。

? ? ? ?这样的非法协会垄断经营,有组织有预谋,并且企图以暴力形式公开打砸围堵合法经营的面馆,这就是黑社会组织啊,至少也是黑恶势力的萌芽和雏形啊!?您各位看看司法部门怎么处理的??就俩字——取缔!?这不是搞笑吗?什么时候黑社会组织定罪门槛这么低了?公安机关这么和蔼可亲?这些面馆老板是他们亲爹吗?

? ? ? ?感谢网络的普及,让我可以在屏幕背后说说意见,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贴大字报。您各位有兴趣搜搜“牛肉面馆+打砸”,看看这些年出现的牛肉面馆打砸事件到底有多少,这些面馆老板到底有多嚣张,这些都是什么人?

? ? ? ?这些不都知道该称呼他们“温和穆斯林”还是“极端穆斯林”的穆斯林,是穆斯林的耻辱和败类,是抹黑伊斯兰教的罪魁祸首,是挑动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的元凶,是欺行霸市的恶徒,是藐视司法的暴民!

? ? ? ?【在初步掌握“永昌县牛肉面协会”的基本情况后,县工商局、公安局于1月4日晚对县城牛肉面经营者进行了调查,并对推选出的5名会长进行了行政约谈。对其未经登记非法成立协会、发布不合规信息、对扬言不按协会规定执行的经营者进行非法集结围堵、垄断牛肉面价格等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 ? ? ?这是从新闻上扒下来的一段“处理结果”,对5名会长“行政约谈”,“严肃批评教育”,哎呦,这处罚力度简直吓哭宝宝了!?读了执法部门这段温情脉脉的处理意见,我感受到了浓郁地到化不开的家长式教育:“小宝乖,你们这样和小伙伴们一起垄断行业,干扰市场是不对的,你明白吗?不许暴力围堵打砸人家的面馆,这会让爸爸很为难的,知道吗?以后不许这样了啊!?乖,听话,这次就算啦!”

? ? ?有多少人看了永昌县执法部门的处理意见后也想拉一支队伍去欺行霸市吗?我要是有这想法不需要警察叔叔来抓我,我爸就能把我吊起来打哭!因为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是读过《三字经》的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啊!这种犯了大错甚至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不按法律严惩,就是在纵容犯罪!

? ? ? ?之所以会出现牛肉面协会这样的“非法组织”,就是因为这些借着民族宗教的幌子给自己民族宗教抹黑的败类在肆意妄为,就是因为我们的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忌惮败类们的特殊身份纵容包庇!

? ??一提到拉面我们就会想起兰州拉面,且不说拉面起源发展的历程,现实中全国拉面行业已经被一个回族拉面黑帮垄断!垄断不是个好词,不是我要把这个不好的词汇硬加某个特定民族的身上,而是这个民族中的一些败类用暴力恐吓手段驱赶了其他人群进入这个行业。

2016年7月1日上海黄浦区“阿里兰牛肉面馆”开业不到两天,遭青海拉面帮带人围堵打砸。

2016年10月27日,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一家牛肉面馆开业,被对面一家面馆老板甘肃人马某及两个儿子打砸。

2016年5月2日,威海市金味德拉面张村店开业,第二天遭上百回族败类上门打砸。

? ? ?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我仅举三例。全国有十万家拉面馆,经营者大多来自青海、甘肃、新疆、宁夏等地。上个世纪80年代,青海省化隆县的农民韩录、马乙卜拉等率先到福建厦门创业,逐渐带动了青海回民在东南沿海直至全国各地经营拉面生意,全国60%至70%的兰州牛肉拉面馆其实不是甘肃人而是青海人在经营。

? ? ? ?在拉面帮30多年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条“行规”,那就是在一家拉面馆数百米内不开第二家,全国各地数不清的大大小小拉面馆打砸事件大多因此而起。

? ? ?这条藐视法律的行规正在全国各地被拉面帮贯彻执行,被当地司法部门默许。然而这次甘肃省永昌县的“牛肉面协会”非法组织纯粹是执法部门不作为惯出来的。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民不法官之错!执法部门不管,不法分子就会管;法律不执行,黑帮行规就会被执行。这次永昌县意图暴力干涉市场经营的非法组织仅仅是教育批评,那么下回呢?

? ? ? ?没有光的地方就是黑暗,没有法的地方就是野蛮,没有面的地方就是安宁。如果执法部门不管事,那老百姓只能用嘴投票了,惹不起我们躲得起的吧。

以上关于甘肃新闻非法经营案例和甘肃非法集资案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怎么样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来知心法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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