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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分析土地征收动迁,征地拆迁律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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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程序都有哪些

核心提示: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一般来说,征收集体土地时应当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根据《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意见; 3、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目前,全国各地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部分省、市规定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法,如浙江省、南京市; 2、部分省、市规定按《土地管理法》及其下位规范执行,如河北省; 3、部分省、市规定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如云南省。

征地拆迁律师咨询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国家大力开发农村建设,征收农民的土地。关于征收拆迁遇到问题,找律师可以有效解决吗?我认为当然可以找律师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农民不愿意拆迁的,村委会会有专人上门进行调解商议。其次,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话,可以聘请专门的拆迁律师为自己普及相关的知识,并且争取得到最大化的赔偿利益。最后,当征地拆迁发生之后,需要律师尽早介入,有助于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律师可以尽快收集证据,并且让政府愿意和被征收人谈判,通过双方的协商解决问题。律师需要一定的时间了解案情以及收集证据,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尽快找律师。

一:征收土地要以农民自愿为主。

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农民不愿意拆迁的,村委会会有专人上门进行调解商议。

二: 聘请专业的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话,可以聘请专门的拆迁律师为自己普及相关的知识,并且争取得到最大化的赔偿利益。

三:要留充足的时间给律师收集证据。

当征地拆迁发生之后,需要律师尽早介入,有助于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律师可以尽快收集证据,并且让政府愿意和被征收人谈判,通过双方的协商解决问题。律师需要一定的时间了解案情以及收集证据,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尽快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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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于征地拆迁案件主要的办理方式都有哪些

律师在解决征地拆迁案件时是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根据政府出具的征收的公告来进行行政诉讼的。面对非法征地拆迁,农民在维权中,要做到理智清醒,依法办事,以免遭到地方政府的陷害。另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不要轻易签字,农民拥有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和所有权,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占地施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等被拆迁入和作为土地被征收人的农民由于在与政府及开发商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维权的策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爱土拆迁律师详解: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怎么算

伴随着现如今社会的发展,城市包围农村已经成为了当下的趋势,因此老百姓就非常很关心自己的土地,如果被征地,那么赔偿标准是多少?俗话说得好,生活在变,政策也在变,今天我们咨询了征地补偿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2017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上述就是全国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不知大家看明白了吗?这是2017年的最新政策,肯定跟之前是有所差异的,想了解更多资讯,大家还可以从网上查阅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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