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赔偿

猝死有哪些赔偿,人在单位猝死 有什么赔偿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猝死有哪些赔偿,以及人在单位猝死 有什么赔偿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加班猝死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

加班猝死公司标准赔偿如下:

1、丧葬补贴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丧葬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在单位猝死如何赔偿

工作时猝死属于工伤,依法享受以下赔偿项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公司员工猝死赔偿

公司员工猝死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3、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伤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关于猝死有哪些赔偿和人在单位猝死 有什么赔偿的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帮助,请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解答。

  • 职工疗养规定,关于职工疗养的文件
  • 职工因病医疗期规定,职工因病医疗期规定最新
  • 职工内部退养规定,职工内部退养规定文件
  • 职工医药费报销规定,职工医保药费报销
  • 法律规定什么是直系亲属,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有哪些
  • 企业病假管理规定,企业职工病假管理办法
  • 职工自动离职的规定,员工自动离职处理方法
  • 职工丧假最新规定,企业职工丧假最新规定
  • 采暖费报销规定,退休职工采暖费报销规定
  • 女职工保胎假规定,女职工怀孕有保胎假吗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