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劳动能力鉴定十级赔偿,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十级赔偿多久可以到位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伤残鉴定十级的赔偿标准
伤残十级的赔偿如下:
1、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康复费用。
4、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基金支付。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2个月上年全省社平工资,工伤基。
金付。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2个月上年全省社平工资,用人单位付。
8、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费,不超过12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定级后停发。
9、停工留薪期护理:家属同意护理的,按不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0、伤残定级后的护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评定十级伤残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经鉴定认定为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照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伤残十级的赔偿如下:
1、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康复费用。
4、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基金支付。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2个月上年全省社平工资,工伤基。
金付。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2个月上年全省社平工资,用人单位付。
8、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费,不超过12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定级后停发。
9、停工留薪期护理:家属同意护理的,按不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0、伤残定级后的护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赔偿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十级赔偿多久可以到位、劳动能力鉴定十级赔偿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