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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镇拆迁补偿标准,扬州征地补偿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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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扬州地区拆迁补偿标准吗

制定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等问题的通知 扬价工[2002]196号市区各房屋拆迁实施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补助费用等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区位补偿指导价及分配原则 (一)住宅房屋拆迁区位补偿指导价及区位划分(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区位补偿指导价及区位划分(见附表二、三) 上述附表中所列价格仅作为扬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依据,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另定。 (三)拆除租赁公有的住宅房屋,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可以给予货币补偿,也可以用经济适用住房易地安置。用经济适用住房安置的,原承租住房建筑面积部分由原承租人按经济适用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购买产权,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与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差额,由拆迁人在给房屋所有人补偿费中支付。超出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仍由原承租人按经济适用房价格靠户型(控制在10平方米以内)购买,再超过的面积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执行。原承租人不需要经济适用住房安置的,给予货币补偿,按照《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122号)文件第40条规定执行。 (四)拆除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可将区位补偿指导价按下列比例分别补偿给房屋所有人、承租人: l、承租期在5年以内的(指连续承租时间,下同,含5年),9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10%支付给承租人; 2、承租期超过5年,在10年以内的(含10年),8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20%支付给承租人; 3、承租期超过10年,在20年以内的(含20年),7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30%支付给承租人。 4、承租期超过20年的,6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40%支付给承租人。 (五)经规划部门批准农民自建房屋居住小区三通(水、电、路)一平应先商定标准其基本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二、拆迁安置价格 征用土地拆迁安置房产权调换,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计算。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搬迁住宅房屋补助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 (二)产权调换,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2.5元,按实际腾仓月份计算,超过规定腾仓期限的加倍支付;货币补偿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2.5元,按三个月计算。 (三)扬州市区非住宅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见附表四) (四)扬州市区非住宅房屋拆迂停业、停产补助费(见附表五) (五)符合《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给予房屋所有人以下适当经济补助: 一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元; 二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元; 三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 四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元。 四、其它补助费: (一)拆除管道煤气移装费:350元/户; (二)拆移电话补助费:208元/部; (三)有线电视赔偿费:150元/户; (四)拆除空调补助费:150元/台; (五)拆除太阳能热水器补助费:100元/台; (六)电表箱及安装补助费:550元/户。 五、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标准给予被拆迁人奖励。 六、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面积的,按超出部份的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50%予以补助。 七、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商业、工业、办公、仓储用房,被拆迁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在非住宅房屋区位指导价中扣除。 八、通知与《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122号)同步实施。在此前已实施的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到期的并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扬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由各区提出方案,报市物价部门、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后,各区公布执行。 扬州市物价局 扬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扬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建设,征地 拆迁 已经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由于 征地 问题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对征地的补偿标准都十分关心。具体的征地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视情况而定。下面,就给大家讲讲扬州市 征地补偿标准 是什么,供大家查阅参考。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最低标准: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邗上、蒋王、汊河、杨庙、瓜洲、杭集、槐泗、沙头,下同)每亩21000元,其中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30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每亩18000元,其中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22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人23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每人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 征地补偿 ,原则上执行我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标准。 (三)青苗补助费 一般按一熟作物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麦子、油菜: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亩为1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每亩900元。 2、水稻: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亩为12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1100元。 3、蔬菜: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亩为18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每亩1500元。 4、棉花:每亩1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确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基础上,相应调整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市区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另行公布,未正式公布前,各区仍按《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确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调整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助费最低标准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确保 征地补偿费 落实到位 各地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按时全额发给农民,严禁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 法规 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通过上文对 扬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的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扬州市征地的补偿标准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如果大家对征地补偿的事情上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一些纠纷,为了切实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家可以向专业的 律师 进行 法律咨询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2021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拆迁装修赔偿》第四十二条 拆迁通告发布后,拆迁人停止拆迁建设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予以赔偿。

城镇拆迁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4年扬州市拆迁标准

法律解析:

郑州 市最新 拆迁补偿 标准 最新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对于郑州市 拆迁 补助做了重新规定。对于征收住宅类房屋,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将按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对于被 征收房屋 的房主,不仅要给予搬迁费,还要给予安置费、物业费等费用补助。 货币补偿评估价上浮30%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住宅类房屋和非住宅类房屋。 《意见》规定,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非住宅类房屋,将依据 房屋所有权 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还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助 对于被征收房屋屋主的补助,《意见》也特别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补助、物业管理补助等。 1.搬迁费: 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如果是期房安置,要发两次。非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放,期房安置要发两次。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要发给房屋承租人。 2.安置费: 住宅类房屋,如果要进行期房安置,且房主自行解决临时 安置房 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照1200元发放。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可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期限,多层建筑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不超过36个月。如果超过安置期限还未得到安置,安置费用则要适当增加。 3.物业管理补助: 被征收住宅,按照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物业管理费用补助。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

扬州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扬州 拆迁补偿 方式是什么? 扬州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 二、扬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 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 拆迁 的居民进行参考。如: 石家庄 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三、扬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四、扬州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 集体土地 上 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 集体土地征收 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 法规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 宅基地 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 农村宅基地 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 宅基地补偿 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赔偿的项目以及 赔偿金 额的计算标准都略有不同。文中所说的扬州市拆迁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全面,但具体拆迁项目不同,拆迁的补偿方案是不同的,各拆迁项目补偿标准以政府下发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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