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对拆迁户的诉讼保护官司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拆迁户的诉讼保护官司的知识,包括拆迁 诉讼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与拆迁方总是会因为补偿、程序的事情闹的不可开交,有的拆迁方甚至是在没有经过被拆迁人同意之下入宅强拆,清扫地上附着物,终导致老百姓权益受损,也引发了社会争议与矛盾。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时,被征地拆迁人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双方调解不成时,应该怎么提起诉讼呢?
一、对拆迁事项有争议时应如何提起诉讼?
01、对拆迁手段决定不服,可复议或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滥用权力,例如:不通知当事人就拆除房屋、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驱赶拆迁户、对拆迁决定不服等情况,当事人可以有权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上级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裁决,此时您不仍不服的,应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起诉讼。
02、对补偿方案不服,先裁决后诉讼
在现在生活中,争议多的当属补偿的问题,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仍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先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诉,只有经过行政裁决,当事人才有权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03、拆迁协议没履行,可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就补偿一事达成了一致,若一方在履行过程中反悔或没按约定的事由履行义务时,即使没经过行政机关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因为此时约束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是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拆迁纠纷提起诉讼?
01、拆迁前期
(1)拆迁方应该获得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出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当事人对此有争议的应先裁决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
(2)拆迁公告中如果涉及到对特定的拆迁户指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或一些强制措施,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只能在不服补偿方案时才能起诉。
02、拆迁过程中
行政机关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为甚至侵犯人身利益的行为,或在拆迁户权利遭到侵害不履行职责。
03、拆迁后期
许多拆迁户都在签完协议之后,认为就完全可以放心了,也不管拆迁款有没有到账就赶紧搬离了拆迁房。实质上拆迁方这种先拆后补的方式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真的要履行补偿协议的时候可能就有对方赖账的风险。
当事人对拆迁方在拆迁的整个过程有争议,可按照不服的对象不同提起诉讼,否则有可能不被法院受理或错过维权的佳时机。
三、在拆迁诉讼中应该注意哪些?
01、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
被征地拆迁人一定要注意,即便拆迁方有损害权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话,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认为拆迁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在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了这段时间,当事人只能通过信访、投诉等非诉渠道解决。所以,这点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02、不是所有的拆迁公告都可诉
(1)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我们是否能在对拆迁公告不服的时候提起诉讼取决于公告中所载的内容。
(2)公告中有说明对被拆迁人具体拆迁补偿方案的,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先要求有关部门裁决然后再提起诉讼,如果是公告中没有明确拆迁补偿标准等规范,当事人就不能提起诉讼了,只能在对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提出行政诉讼时,要求法院附带审查公告中所载的规范内容。
(3)如果公告还只是一份政府文件或是其它记录的时候,当事人也是不能提起诉讼的。
03、在诉讼期间,拆迁方不能强拆
在征地拆迁中,当事人对某项事情有争议提起诉讼时,在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拆迁方是不能强制拆迁的。为了避免拆迁方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拆迁程序会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停止。
提起拆迁诉讼不能操之过急,当公告中能所载的内容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权利时,在法定时间内才可以提起诉讼,任何公民或国家机关都不能非法剥夺公民权利。
对此,在征地拆迁当中遇到违法行为、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一定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因此而选择沉默,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危害。
后建议,在面对比较复杂的征收案件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我亲戚家当时就是挺别人说北京的贾启华不错,打征地拆迁方面的官司已经十几年了,面对征收方的各种套路都比较熟悉,如果你又相关的法律难题可以问问他,以上只是个人建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打拆迁官司?
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
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
一,诉讼程序:
1.一审:
(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执行:
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二,行政诉讼: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2、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1)级别管辖:
0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02、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的基层单位,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01、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0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
01、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遇到某些特殊情况,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由裁定的管辖。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02、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接受行政案件后,经过审查发现本案不归自己管辖,就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03、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打拆迁官司的相关内容。法律赋予律师的使命就是运用专业的知识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大家在要为自己讨说法的时候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打拆迁官司时,一定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不可私自解决。如果您还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可以向我们律师365网站进行咨询。
拆迁补偿纠纷怎么打官司
拆迁补偿纠纷主要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主要诉讼模式。
诉讼程序:
1.一审:
(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2.二审:
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诉讼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3.执行:
诉讼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关于拆迁征地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作为一家创立伊始即决定深耕行政法业务的专业型律所,在明现已成为不动产征收领域的领导者。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的征地拆迁类案件已超7000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关于拆迁户的诉讼保护官司和拆迁 诉讼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请阅读相关文章或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