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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可以起诉拆迁办吗?
- 2、房子早在20年前协议卖掉,但未过户,拆迁是10年前拆的,现在起诉拆迁办还有效吗?
- 3、本人房有居住权,也是婚前财产,拆迁时没通知到本人,有权起诉拆迁办吗?
- 4、拆迁办的可以起诉他们吗
可以起诉拆迁办吗?
如果对方存在着违规操作你当然是可以起诉的
但是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按规矩办事
房子早在20年前协议卖掉,但未过户,拆迁是10年前拆的,现在起诉拆迁办还有效吗?
现在起诉拆迁办已经无效了。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2年,拆迁都已经过去10年了,时效已经过去。
如果你坚持起诉,一旦被告方提出时效已经过去,法官将会判决驳回起诉。
还有一点,你的房子已经在20年前协议卖掉,你已经不是该房产的权利人,你是无权提起诉讼的。
估计,这个房子的拆迁事宜已经和你卖出去的那户人家达成一致协议并履行完毕,所以,你在10年以后才知道拆迁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套房子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你的起诉将会被驳回。
本人房有居住权,也是婚前财产,拆迁时没通知到本人,有权起诉拆迁办吗?
无权起诉,因为拆迁针对的是产权人。至于居住权,跟承租人的租赁权有点类似。只能是跟产权人主张权利的依据,而不能跳过产权人,直接去找拆迁人。
拆迁办的可以起诉他们吗
不可以,但你可以起诉作出拆迁通知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你可以起诉拆迁通知单上盖红印章的行政机关。因为拆迁办是由行政机关组建的临时性组织,它没有主体资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系笔者关于有起诉拆迁办以及有起诉拆迁办的案例吗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