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个人怎么起诉拆迁办棚户区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拆迁怎么打官司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不合理能起诉吗?是不是找律师会好一点,北京赵健律师怎么样?
- 2、房屋拆迁赔偿纠纷起诉流程
- 3、起诉非法拆迁
- 4、拆迁起诉书怎么写
- 5、棚户区改造拆迁的初衷是什么?遇到纠纷时怎么解决?
- 6、拆迁政府对我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不合理能起诉吗?是不是找律师会好一点,北京赵健律师怎么样?
可以的,事关房子,损失大的话还是慎重一点找专业人士。赵健名气挺大,新闻都采访他。
房屋拆迁赔偿纠纷起诉流程
房屋拆迁纠纷的起诉流程为:应当先经当事人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因为只有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诉讼。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非法拆迁
非法强制拆迁起诉:首先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先了解清楚起诉机构,即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其次应当递交书面得起诉书;后人民法院受理后,等待应诉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拆迁起诉书怎么写
1.写清第一被告、第三被告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姓别、住址、 出生日期。2.写清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主要包括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以及提出赔偿损失等。3.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棚户区改造拆迁的初衷是什么?遇到纠纷时怎么解决?
您好,棚户区改造的初心是不为了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所以在棚改时需要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拆迁政府对我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对政府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直接 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对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有争议的话,不需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没有 行政复议决定书 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是政府部门是有权利依法对房子进行强制拆迁的,比如违章修建的房子。违法强拆的,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个人怎么起诉拆迁办棚户区的介绍就介绍这里,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拆迁怎么打官司、个人怎么起诉拆迁办棚户区的信息可在本站进行查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