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官司

起诉之后对方把拆迁房卖了,拆迁房卖方不同意过户,怎么起诉卖方

今天给各位分享起诉之后对方把拆迁房卖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房卖方不同意过户,怎么起诉卖方进行解释,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法院起诉退房成功后开发商把房子卖掉后前房主还可以收房吗?

法院起诉退房成功后开发商把房子卖掉后前房主还可以收房吗?

当然不可以,都起诉退房了,判决已经生效了。这个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

被告拆迁房卖了因为房产证没拿到还有余款没拿到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可以得,要执行也是等拆迁房房产证办理下来以后,那3万到被告手中才可以执行.

开发商把拆迁户的回迁房卖了怎么办

不动产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公告方式,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办理的过户手续,那么你只能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具体还是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并确定具体的交付房屋,则你方仍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同类房屋。因为您的问题并不完整,只能回答到这个程度。

已向法院起诉,对方把房子卖了是转移财产吗

已经起诉或者查封以后低价或者无偿转让房子属于转移财产,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要求报告之前一年内的财产状况!法院在执行程序有财产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88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根据《民诉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起诉后被告要是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原告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没有判决前被告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1,在诉讼期间,如果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房产,房产无法销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如果房产没有被查封,债务人可以出售房产,但有如下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买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起诉之后对方把拆迁房卖了的介绍就介绍这里,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拆迁房卖方不同意过户,怎么起诉卖方、起诉之后对方把拆迁房卖了的信息可在本站进行查找更多。

  • 娘家拆迁能起诉吗吗,娘家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争夺拆迁补偿款起诉父母,家里拆迁父母不给我一分钱我
  • 老房屋拆迁起诉管用吗,老房子拆迁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东莞侵犯财产罪请辩护律师咨询,东莞侵害
  • 上中级法院到哪个地方请律师好,中级人民法院需要请律
  • 没钱请律师打离婚财产,没钱打离婚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
  • 拆迁后财产分割律师,拆迁后财产分配
  • 抚顺请隐匿财产律师,隐匿财产怎么拿证据
  • 浙江杭州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杭州离婚案件律师
  • 涿州请婚姻财产律师收费标准,涿州律师咨询怎么收费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