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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横幅违法吗(要账挂横幅违法吗)

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是否违法!?我做了10X1

1、你有向医院主张赔偿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提出。但是你的情况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法通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因此,如果你想起诉,你应在今年你知道检查结果之日起1年内,以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你有理,起诉后法院也不会支持。你需要收集你今年检查的单据和病例等医疗文书,在打官司的时候用以证明你身体受到损害和你是今年才知道身体受损这件事。(证明符合诉讼时效,有损害后果)2、由于你当时用的假名,你就要找证据证明04年在医院做检查的就是你本人,比如当时陪你去的人...

这是为了证明你的损害是04年检查的医院造成的。(证明有侵权行为(进行检查),该行为和你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3、你在收集到上述证据后,应及时向当地的省、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这些证据是为了证明医院没有按正常手续和程序履行告知义务,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即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是医疗事故,医院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你请个律师,迅速、全面收集证据,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间内起诉。

1、你有向医院主张赔偿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提出。但是你的情况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法通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这属于集会游行,不是违法的,应该属于民事责任,医院告你们的话,你们要赔钱的

因此,如果你想起诉,你应在今年你知道检查结果之日起1年内,以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你有理,起诉后法院也不会支持。你需要收集你今年检查的单据和病例等医疗文书,在打官司的时候用以证明你身体受到损害和你是今年才知道身体受损这件事。

律师收集证据时相对方便,且熟悉程序,证据收集更仔细。。

有了医疗事故鉴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作医疗事故鉴定。4、你应收集你04年检查的医院没有告知你相关内容的证据。比如:当时配你的人的证言,同类手术应该签字的文书上是否有你签的假名(可以笔迹鉴定)。

(证明符合诉讼时效,有损害后果)2、由于你当时用的假名,你就要找证据证明04年在医院做检查的就是你本人,比如当时陪你去的人的证言,当时医院出的有你签名的相关单据和检查记录等(当然是你签的假名)(这个证据应找一个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笔迹,这能间接证明你就是当时以假名做检查的人)。

学生会与班委联谊挂什么横幅?学生会与班委联

各位同学大学晚上好!今天,很荣幸走上演讲台,我今天的惟一目的就是竞选“班级元首”--班长。我坚信,凭着我新锐不俗的“官念”,凭着我新锐不俗的“官念”,凭着我的勇气和才干,凭着我与大家同舟共济的深厚友情,这次竞选演讲给我带来的必定是下次的就职演说。我从没有担任过班干部,缺少经验。这是劣势,但正因为从未在“官场”混过,一身干净,没有“官相官态”,“官腔官气”;少的是畏首畏尾的私虑,多的是敢作敢为的闯劲。正因为我一向生活在*底层,从未有过“高高在上”的体验,对摆“官架子”看不惯,弄不来,就特别具有民主作风。因此,我的口号是“做一个彻底的平民班长”。班长应该是架在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一座桥...

同学们,请信任我,投我一票,给我一次锻炼的机会吧!我会经得住考验的,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我们的班务工作一定能搞得十分出色,我们的班级一定能跻身全市先进班级的先列,步入新的辉煌!谢谢大家!!。

首先,我有能力处理好班级的各种事务。因为本人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凭借这一优势,我保证做到将班委一班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使每个班委成员扬长避短,互促互补,形成拳头优势。其次,我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所谓“处变不惊,临乱不慌”,能够处理好各种偶发事件,将损失减少到*低限度。

校学生会与***班联谊晚会

我会是一个*民主的班长,常规性工作要由班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由我一个人说了算。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全民”表决。如果同学们对我不信任,随时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对我进行弹劾。你们放心,弹劾我不会像弹劾克林顿那样麻烦,我更不会死赖不走。

因此,我的口号是“做一个彻底的平民班长”。班长应该是架在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一座桥梁,能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合理建议,向同学们传达老师的苦衷。我保证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首先是“想同学们之所想,急同学们之所急”。

当师生之间发生矛盾时,我一定明辨是非,敢于坚持原则。特别是当教师的说法或做法不尽正确时,我将敢于积极为同学们谋求正当的权益。班长作为一个班组的核心人物,应该具有统御全局的大德大能,我相信自己是够条件的。

会委联谊。

我准备在任期内与全体班委一道为大家办十件好事:1,借助科学的编排方法,减轻个人劳动卫生值日的总长度和强度,提高效率;2,联系有关商家定期送纯净水,彻底解决饮水难的问题;3,建立班组互助图书室,并强化管理,提高其利用率,初步解决读书难问题;4,组织双休日里乡同学的“互访”,沟通情感,加深相互了解;5,在得到学校和班主任同意的前提下,组织旨在了解社会,体会周边人们生存状况的参观访问活动;6,利用勤工俭学的收入买三台处理电脑,建立电脑举小组;7,在班组报廊中开辟“新视野”栏目,及时追踪国内改革动态和通勤生结成互帮互促的对子;9,建立班级“代理小组”,做好力所能及的代理工作,为有困难的同学代购物件,代寄邮件,代传讯息等等;10,设一个班长意见箱,定时开箱,加速信息反馈,有问必答。

我从没有担任过班干部,缺少经验。这是劣势,但正因为从未在“官场”混过,一身干净,没有“官相官态”,“官腔官气”;少的是畏首畏尾的私虑,多的是敢作敢为的闯劲。正因为我一向生活在*底层,从未有过“高高在上”的体验,对摆“官架子”看不惯,弄不来,就特别具有民主作风。

我决不信奉“无过就是功”的信条,恰恰相反,我认为一个班长“无功就是过”。假如有谁指出我不好不坏,那就说明我已经够“坏”的了,我会立即引咎辞职。

再次,我相信自己能够为班级的总体利益牺牲一己之私,必要时,我还能“忍辱负重”。*后,因为本人平时与大家相处融洽,人际关系较好,这样在客观上就减少了工作的阻力。我的治班总纲领是:在以情联谊的同时以“法”治班,*广泛地征求全体同学的意见,在此此基础上制订出班委工作的整体规划;然后严格按计划行事,推选代表对每个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各位同学大学晚上好!今天,很荣幸走上演讲台,我今天的惟一目的就是竞选“班级元首”--班长。我坚信,凭着我新锐不俗的“官念”,凭着我新锐不俗的“官念”,凭着我的勇气和才干,凭着我与大家同舟共济的深厚友情,这次竞选演讲给我带来的必定是下次的就职演说。

个体商户在自己店铺门前挂横幅违法了吗?

第三十三条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可以行政诉讼它吧!

你看《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呵,不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开店,5W有点夸张了。你可能被工商局的人吓到了,他们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如果真的要开5W的罚单必须调查,听你的申辩。。。。。很复杂的。按你所描述的情况违法行为轻微,应该是夸大了。

国家有《广告法》,户外广告设置有规定,各地有城管环境统一规定,你没有履行登记手续是不可以的。广告法规定……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者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罚款多少具体与你的违法情节,得利情况挂钩。我想大概几百元的事情。你现在得把横幅取下来,主动找工商部门承认错误解决问题以进为退。。

本人是开美容化妆品店的,近日在自己店铺门前挂了一个有关减肥宣传广告的横幅,现有工商局的人来找茬,说我挂横幅没有通过他们同意,并有夸大成分,现说要罚款5万元!!!!这数字可不是开玩笑!我又没有伤害到别人,只不过是挂条横幅而已,至于吗?请有相关知识的人为我解答一下,工商局的人的做法合法吗?有何法律依据?···工商局做法合法,城管都可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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