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继承法 > 遗嘱

办理遗嘱公证,房产遗嘱公证

遗嘱是指公民在死亡前按照法定方式预先处分个人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在死亡时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证明遗嘱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有效,对于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民事流通具有重要意义。

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l)是单方面法律行为。遗嘱反映了立遗嘱人单方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立遗嘱人自己做,其他人不能代理或干预。

(2)是正式的法律行为。遗嘱人的遗嘱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可以采用自拟、代理、录音、口头、公证等五种形式。前四种形式的公证遗嘱不得撤销或变更。有数份遗嘱的,以遗嘱人*终订立的经过公证的遗嘱为准。

(3)是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有效条件是:

(一)公民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遗嘱能力人或者限制遗嘱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属于遗嘱人本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其他共同财产不得作为个人财产处分。

(3)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胁迫或者欺骗手段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四)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应当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居住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在公证员面前立遗嘱。遗嘱人去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居住地进行公证。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