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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找老伴,老人找个老伴子女要赡养吗

媒体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太太说她今年80多岁了,家里有房产,想留给自己侄子。听说现在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就赶紧去方正公证处查询。

据老人自己说,他再婚的妻子几年前去世了,留下她一个人住。房子是他们结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知道房子不完全是她自己的,她想把自己的一份留给自己的妹妹,然后留给哥哥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然而,她再婚的妻子也有孩子。有人告诉她,如果她死了,她住的房子就全部归再婚妻子的三个孩子所有,家里就什么都没有了。

老太太说她高度近视,眼睛几乎失明,记忆力不如以前。她记得之前立过遗嘱,但是找不到。

公证处的接待员给老人找了一个房间坐下。老人的头发是灰色的。她说她快死了,只好公证,把房子留给侄子。老人说的侄子是她弟弟的儿子,弟弟以前在北京工作,因病去世,留下一个11岁的侄子。再婚后,嫂子带着外甥去了外地,现在这个小外甥还在上学。老人说她的小侄子生活很困难,所以她想留在家里。本来想委托自己的妹妹帮忙处理这件事,但是妹妹病重,动了手术,身体不好,帮不了她,只好自己去公证处。

公证人告诉她,预约后公证处会联系她,但她需要准备身份证、房卡、户口本、结婚证、妻子死亡证明、非再婚证明、住院证明等相关材料。然而,当老太太听说要去医院体检并出具证明时,她的脸色变得苍白。公证员解释说,医院证明是证明遗嘱人神志清醒,头脑清醒,需要去“三甲”医院神经内科体检。再婚证明可以不出具,但必须出具医院证明。

老人说她现在生活真的很艰难,眼睛看不清楚。早上出门,一个路人过马路问她要去哪里,她就打车带老人去公证处,不然来不了。老人说耳朵聋了,腿还疼,一个人。他妻子死后,天就塌了。说到这里,老人哽咽了,眼睛红红的。她说她现在主要靠每月2000多块钱的养老金生活,但是在国外退休了,工资需要邮寄到北京两次。而她在北京就医,必须去安徽报销,几乎全部自费。由于没有孩子,孤独,我唯一的愿望就是给我可怜的小侄子留下一些财产,作为孩子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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