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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屋遗嘱公证如何继承

一、房屋遗嘱公证需要怎么办理

继承人可以持死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到公证处办理。

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件;

(四)拟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应当提交相关产权证明;

(五)与公证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遗产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在被继承人(在继承的不动产是被继承人留下的人)死后发生。这是继承的第一个条件。为了避免以后继承人争夺房产而引起纠纷,有的房产主在继承人去世前就把产权给了他们,比如给一个或者一个孩子。这也是法律行为,但不是继承,因为继承尚未开始,而是他们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依法可以成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立遗嘱的,将财产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给国家或者集体,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该是死者生前拥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共同共有。一方死亡,并不是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财产应首先归分割,所有,死者配偶的份额(除已同意者外,应分割一半财产份额)归分割,然后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中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或者曾经与某个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遗嘱的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在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身上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方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立遗嘱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死者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以上是Finding Law Network小系列带来的关于如何办理房屋遗嘱公证的知识。如果什么都不懂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找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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