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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继承权基本原则

(一)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录公司组织规范和经营方针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由其中一名股东制定,但必须经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同意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后,公司章程才能生效。而且公司法对修改公司章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即在不损害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和法人一致性的原则下,董事会首先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然后通知其他股东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并召开股东大会,然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后生效。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被称为次要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死亡后的股权继承方式有规定,则股东死亡后的股权继承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这一点已经得到《公司法》第76条的认可。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死亡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不经过任何程序或者其他严格程序成为公司股东;也可以规定,股东死亡后,其生前持有的股份由其他存续股东购买,然后由已故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份的财产利益,公司在存续股东之间继续存在或者规定已故股东;也可以规定特定股东或者任何股东死亡后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股权继承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财产。

(二)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

股东死亡前,与其他股东就如何继承公司股权有约定。这种协议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其法律效力就应该得到承认。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也应该允许公司股东通过事先约定将其排除在外。这样以后可以避免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更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3)尊重公司继承人和原股东的意愿

股东之间没有事先约定,但已故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的。既然本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当按照本协议履行,但不应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在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无法达成约定的情况下,由于继承人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性,继承人如果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会在合理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只有存续股东投票,且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入股,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否则,他们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股东资格的股东,应当优先继承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股份,然后由继承人继承财产利益。如果他们不购买,将被视为同意继任者成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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