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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死亡继承人不继承怎么办,股东死亡继承人不配合

股东死亡继承人能继承股东资格吗?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其他规定,股东也不会做出其他安排,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公司中的股东资格。他们可以安排一个或全部继承人继承公司65%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为了在法律程序上确定权利,应当到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继承股东资格的股权变更登记不同于股权转让登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资格继承,只需确认继承人身份,公司即可申请变更登记。执行董事不能继承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表决任命。

《公司法》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其中“资格”一词特别值得注意,体现了立法者完全保护股东权利的立法意图。股东权不仅有返还资产的权利,还有决定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经理的权利,也就是对公司说话的权利,而“资格”一词则是将产权和公司所有权结合在一起。如果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中的财产部分,而不能取得股权中的其他权利,显然是不公平的。公司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股权,应该是完整的,如果是分割的话价值会大大降低

当然还是要考虑公司的人的因素,尤其是大股东的继承人,他们的才能、性格、生活方式对公司的未来会有很大的影响。继承人能否与老股东相处,老股东是否愿意接受继承人,这些核心问题的解决和磨合需要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度的实践智慧,我们也期待*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股东资格的继承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

股权继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继承股权要根据实际情况继承。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人死亡的,因股东人数少于《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人数,公司应当申请解散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的出资比例继承。

公司有两个以上股东的,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38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批准已故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决议。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已故股东的出资,转让费由其继承人作为已故股东的遗产继承。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公司应当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收到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无行为能力人能继承股东资格吗?

继承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只要发生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就会出现继承问题,与继承人的行为能力无关。继承法没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继承人,公司法也没有要求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文章

因此,股东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股东共同利益权的行使是以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的,但共同利益权的享有和行使在性质上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继承人虽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取得股东身份后,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共同利益权利。

以上是“股东死亡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可以提前规定股权是否可以继承,大家都要遵守公司章程!今天就到这里。如果你在股权继承方面还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找法律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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