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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继承要交税吗,公司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后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继承法》编辑在本文中介绍的股权继承是什么?如何继承股权?

一、股权继承是什么?

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股权继承。该条款包含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不仅仅是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不包括股东资格的自然继承。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股东的变更,对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力资本,是建立在股东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法律允许股东的继承人不受限制地继承股东资格,就会因新老股东意见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股东人数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资本化而没有股权继承的障碍,这就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规定了股权继承,而在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没有规定。

二、股权如何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份继承,纯粹是普通产权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份,包括股东资格和股份价值。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的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公司以公允价格取得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公司章程没有限制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自行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

究其原因,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有人力合作,但更多的是资本合作,人力合作远不如合伙企业激烈。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性,而低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性,甚至以人性来否定资本性,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偏颇之嫌。如果投资者偏爱投资者中的人性,那就没必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伙企业也是不错的选择。我们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承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再有绝对的人性。当然,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强调股东之间高度和谐,法律也应该尊重。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如果不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和谐,即使是继承人的新股东没有得到老股东的认可,也纯粹是股东之间的纠纷。法官不能因为潜在的股东纠纷而否认继承人的继承权。新股东(继承人)与老股东因股权继承而产生不相容的,新老股东可以采取一方出去消除纠纷的方式。那么,谁应该出局呢?笔者认为,股东和法官应摒弃继承人对老股东客气的观念,确立小股东对大股东客气、大股东兼顾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大股东应以公允价格购买新股东的股权。究其原因,大股东不仅持股比例高于小股东,而且投资利益和投资风险也高于小股东。

继承人虽能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因为,公司的高级管理职务不是股东会任免就是董事会任免,不能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获得了公司的控股权,或者他们的管理才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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