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的可继承性主要体现在产权的继承上。股东资格本质上是一种身份,一种人身权。股东死了,人身权也就没了。股东身份不能作为继承权由继承人继承。那么,股权的继承需要什么程序呢?找到边肖法律网给你介绍如下:
一、如果公司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1.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人死亡的,因股东人数少于《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人数,公司应当申请解散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的出资比例继承。
2.公司有两个以上股东的,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38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批准已故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决议。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已故股东的出资,转让费由其继承人作为已故股东的遗产继承。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应当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所转让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三)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第二,股权继承要注意哪些
、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录公司组织规范和经营方针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由其中一名股东制定,但必须经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同意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后,公司章程才能生效。而且公司法对修改公司章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即在不损害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和法人一致性的原则下,董事会首先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然后通知其他股东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并召开股东大会,然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后生效。
、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
这种协议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其法律效力就应该得到承认。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也应该允许公司股东通过事先约定将其排除在外。这样以后可以避免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更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
股东之间没有事先约定,但已故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的。既然本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当按照本协议履行,但不应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
、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在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无法达成约定的情况下,由于继承人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性,继承人如果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会在合理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只有存续股东投票,且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入股,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以上是关于公司股东死亡时股权继承程序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继承人的股东身份不是通过继承获得的,而是通过joi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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