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继承法 > 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 (5)条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撤销或者死亡的,其继承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受益人应当依法取得投资者的股权; 第(六)项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的,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原投资者的股权;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因本规定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发生变更,企业其他投资者不同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股权收购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分配清算后企业的剩余财产;股权收购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的,经企业其他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按照本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投资者或者第三方。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一方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 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且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股东的配偶可以 (2)在夫妻双方就出资的转让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协议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归入分割。 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陈述。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