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死亡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吗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公司章程没有其他规定的,股东没有意愿作出其他安排,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
为了在法律程序上确定权利,应当到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继承股东资格的股权变更登记不同于股权转让登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资格继承,只需确认继承人身份,公司即可申请变更登记。
二、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的属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公证申请人申请继承权公证,继承涉及股权的,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承接。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必要的。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死者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销户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明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在不同地方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本地人应该在公证处声明。
5.继承人有被继承人死亡前的继承人死亡证明和法定继承人证明的。
三、股权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没必要。我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目前股权转让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股权转让进行公证是有益的。股权的属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公证申请人申请继承权公证,继承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进行。当然一般财产继承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必须的。
以上是关于股东死亡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的相关内容,由《发现法》编辑详细介绍。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股东死亡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发现》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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