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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继承人放弃股权,自然人股东死亡股份怎么继承

一、股东死亡后股权能否被继承

当然可以。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股权继承程序:

1.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人死亡的,因股东人数少于《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人数,公司应当申请解散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的出资比例继承。

2.公司有两个以上股东的,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38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批准已故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决议。

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已故股东的出资,转让费由其继承人作为已故股东的遗产继承。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应当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所转让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三)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二、继承股权就一定继承股东资格吗

继承股权不一定意味着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是合资公司,还具有人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不容忽视,股东的退出或死亡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作为财产权,股权自然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否接受继承人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份被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的,继承人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转让继承的股份。

三、股权继承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股东死亡后,股权可以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是关于股东死亡后股权是否可以继承的相关知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发现法》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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