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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残疾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相关费用

(一)医疗费用

1、职工工伤治疗应当到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2、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停业补贴期间待遇

1、职工因工作造成事故伤害,或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业带薪年休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停业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个不同档次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2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上述标准加50%。

工伤职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距离全额支付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减少20%。 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达到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10%支付的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受劳动法保护,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为确保劳动者各项权益,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也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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