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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

有的人存了一辈子钱就想买一套踏实的房子,但有时也会事与愿违。 由于房地产市场往往不规范,房屋买卖中的纠纷屡见不鲜。 那么,房屋买卖纠纷包括什么呢? 如果购房人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我们一起理解如下。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1、商品房预售纠纷。

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房地产开发,加速商品房流转,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买卖多采用预售方式。 但购买者根据经销商的宣传广告、策划设计签订预售合同后,发现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时,标的与原广告宣传不同; 或开发商预售后不能办理权证; 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发生纠纷。

2、单位集资建房和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出售纠纷。

根据国务院房改政策,公司建设的包括职工福利性在内的住房基本归职工所有,但这些住房的上市交易有一定限制条件,不准擅自转让。 条件好想买新商品房的,也有职工将房屋出售,但县级房屋出售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或者是为了逃避缴纳税款和出售利润,很多住房都是私下出售的,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结果,由于违反了限制规定,大量的买卖行为无效,发生了纠纷。

3、个人住房和二手房买卖纠纷。

房地产,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纳税。 社会上存在大量因不愿意纳税、房屋买卖后不变更登记(俗称过户)的行为,遇到房价上涨或房屋拆迁时,对原卖价反感,有人以合同未变更登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4、商品房出售纠纷。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主要是销售者违约引起的纠纷。 商品房面积不足、质量有缺陷、售房方不开具发票、办理房产证等问题发生纠纷。 一些购房人不能按期支付房款,被要求履行支付义务或主张解除合同。

二、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1、协商解决(由争议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妥善解决; 主要按照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双方之间的房地产纠纷。 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根据争议的性质和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依据主管范围受理,并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终局复议以外,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行政决定一旦可以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也不会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的解决:争议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 没有约定,不能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仲裁实行终局制。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实,如果不幸出现房屋买卖纠纷,大多数购房者首先与开发商协商,有的开发商承诺解决问题,然后多次拖动,影响购房者权益。 因此,建议购房者遇到麻烦后,及时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详情请咨询律师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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