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泄密罪应该怎样进行认定的

有些国家有隐私和秘密。 国家的秘密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因此,一般国家的秘密在一段时间内只为部分人所知。 这些人必须保守国家的秘密。 那是义务,但有时不管过失,总会有人泄密。 那个有可能违反泄露罪。 但是否违反泄密罪,需要知道我国的泄密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泄密罪

1、泄密罪是指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2、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酌情处罚。

二.泄密罪的认定

1、构成泄露罪的,不仅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情节应当达到严重程度。 情节不严重,有泄露行为不能以其罪论处,情节是否严重,要全面分析泄露国家秘密的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结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综合判断

2、《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损害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多或者数量多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等情况。

三.泄密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相关说明

1、“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行为人向不知道自己负责或者知道的国家秘密的人泄露。 什么是“情节严重”,目前还没有司法解释。

2、本罪的主体,本为特定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但是,在第二款中,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作为犯罪主体,但应当"酌情",一般被理解为较轻。

3、本罪1979年刑法中有关规定为第一百八十六条“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 新《刑法》对量刑作了很大的变更。

4、处理国家秘密泄露案件时,应注意区分与“为境外机关、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行为的界限。 后者的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二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刑法》修改时被认定为间谍行为,应当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间谍罪定罪处罚

实现泄密罪需要从犯罪情节的严重情况看,但具体情节需要从实际情况的时间、结果、目的等多方面考虑处罚。 泄密罪有刑事处罚规定,刑事处罚不够的可以是行政处罚,根据泄密的后果、目的和危害等情节情况确定处罚力度。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