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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状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规定自己涉及刑事案件判决的,有比较严格的审查过程,如果自己的案件出现问题,自己也可以同样进行刑事抗诉。 具体种类变多。 这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当事人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自己要特别注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状的种类很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发现错误的,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这通常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无论以什么程序提出抗诉,都应当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 制作刑事起诉书是引起人民法院二审或者再审的法定程序之一。 申诉后,人民法院根据抗诉书,审查整个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纠正人民法院的确实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抗诉的成立条件

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有新的证据,提出足以推翻原判、裁定的抗诉

(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经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是证据的;

(五)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未经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员未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不通过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责任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不提交传票,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被遗漏或者超过诉讼请求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员审理此案,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适用程序的不同,刑事上诉书分为二审程序刑事上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刑事上诉书两种。

司法机关在案件的惩罚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由于证据补充时间存在差异,在当时,只要自己发现问题所在,或者陪护律师发现罚则问题,就可以自己维护权益。 法院违反了相关罚则规定,必须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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