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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

大家可能以前也听说过一些冤案。 其实,由于以前的检查技术不发达和法制体制不健全,很有可能发生冤假错案。 目前,国家正在全力构建法治社会,我国司法体制也在逐步完善,对于遭受不公的人,国家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那么,公安局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 一起看看吧。

一.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格式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和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年月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依据)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 ………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的。 这件事已经审查完毕。

……(赔偿请求人的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的,应当载明听取意见的内容。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与赔偿请求人达成一致的,写明一致事实和一致内容。

在本院,……(认为决定可否赔偿的理由或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法律和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人民法院决定赔偿)

……(赔偿的方式和赔偿额)。

(在第二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决定不赔偿) )。

(赔偿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请求事项)驳回国家赔偿请求。

(第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决定部分赔偿的) ) )。

(一)…)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额);

((二)) (赔偿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事项)驳回国家赔偿请求。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决定。

(该样式转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

二.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基本格式编制说明

(一)本决定书格式供人民法院决定案件实体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实体作出决定的,案名为《国家赔偿决定书》。

(三)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载明其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别名或曾经使用过的名称,必须在名称后用括号注明。 赔偿请求人是法人,载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赔偿请求人是依法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载明其名称和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当载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住所。 赔偿请求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载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所。

(四)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达成一致的,“经审查查明”后,说明达成一致的情况及达成一致的内容,在“本院认识”部分阐明依法赔偿的依据,确认赔偿协议。

(五)笔者认为“本院”部分应当重视理论,阐述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对涉及违法归责或过错归责的案件,在“本院认可”部分增加违法或过错认定的内容。

(六)决定主文根据是否赔偿的情况分别载明。 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的国家赔偿请求事项部分赔偿的,应当先写赔偿部分,然后写不赔偿部分。

(七)国家赔偿决定主文赔偿金额涉及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且决定时未公布该标准的,主文决定后应当注明“我院在年度国家赔偿金标准公布后十五日内,以通知书形式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该样式转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

综上所述,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基本格式应当载明赔偿人姓名等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赔偿的理由、赔偿请求人的申请事项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与赔偿请求人协商的事实和协议内容,以及法院是否同意赔偿请求人请求的决定。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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