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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公民权益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市民没有犯罪,却因审判活动中的错误而导致市民受到处罚的现象,这就是无罪判决。 那么,通过国家赔偿无罪判决的条件是什么呢? 编辑为大家做具体介绍。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如何界定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被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一)错误拘留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严重犯罪嫌疑的人的。

)2)误捕无犯罪事实人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无罪判决,原审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使用非法武器、警备装置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仅限于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二、国家赔偿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无罪判决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

)2)原审的刑罚已经执行。

)3)原判决被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事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定罪是否构成错案? 国家负有赔偿责任吗? 对此,有观点认为,由于被告人实施违法行为,存在过错,国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定罪被撤销,但仍不构成错案。 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无犯罪事实”仅限于公民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不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公民有过错,但这种过错是民法上的过错和行政法上的过错,不是刑罚上的过错,所以不能互相混淆。 而对未实施犯罪行为的公民定罪,不是公民的过错,而是国家的过错,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认为后者的看法是正确的。

)2)法院一审生效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对判决前羁押,有错案拘留和错案逮捕。 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不正当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被告人有罪,二审程序判决无罪的,尚未执行刑罚,不存在刑罚执行造成的损害,但一审定罪延长对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损害国家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有罪公民不应当判处死刑,被判处死刑并被执行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该判决为轻罪再审,但与一般轻罪再审有质的不同。 一般轻罪的再审只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而这种轻罪再审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权利的种类和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 对这一轻罪的再审并不是一般的不当,已经违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判无罪的条件主要包括公民受到处罚,刑罚已经执行,最终在审判监督程序中确定被告无罪。 国家赔偿是国家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 我国国家赔偿的金额根据公民受到损害的性质、程度的不同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金额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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