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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包括

文物是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同时作为商品流通于市场。 这样,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就需要文物司法鉴定机构来鉴定文物,为诉讼提供专业意见,可见文物司法鉴定的重要性。 今天就和律师编辑一起来了解一下文物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吧。

一、什么是文物司法鉴定?

文物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相关文物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的委托,运用专门知识对与诉讼有关的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等进行检查、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二.文物司法鉴定范围:

1、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古迹)鉴定)古建筑(城市建筑、宫殿建筑、机关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馆堂建筑、坛庙建筑、书院建筑、民居建筑、交通建筑、水利建筑、纪念建筑等)、古文化遗址、古石窟寺、古石刻、古墓葬、古壁画

2、可移动文物(收藏文物、流动文物)鉴定)陶瓷、金银器、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量的雕刻器、家具、书画、碑贴、拓本、图书、文献资料、刺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

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

三.传统文物鉴定与文物司法鉴定之辨

文物鉴定的具体方法很多,基本方法可以归纳为传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方法。

传统的鉴定方法是自古以来人们在研究、鉴定文物中不断探索、总结、发展、再总结的科学成果。 其基本内容是根据文物的分类,对同类文物进行比较识别和综合考察。

1、没有比较、比较就没有鉴别。 在古代和现代,用比较的方法来鉴别文物。 以文物藏品为例,对不知道真伪年代价值的文物,在鉴定时,选择知道其真伪年代的同类文物标准器,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未识别文物与标准器物在形状、质地、图案、工艺等方面的同一性和差异性,找出矛盾和在系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判断。

2、综合考察,通过对文物本身的调查、文献记载的考证,参考总结出的同类文物鉴定的一般规律,对鉴定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判断,达到文物鉴定的目的。 这条法律特别适用于鉴定文物古迹。 史迹一般体型大、内容多、涉及面广,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鉴定,可以得到比较科学的鉴定结果。

传统方法鉴定文物,除上述基本方法外,还应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具体方法。 例如,青铜器、瓷器、书画等的鉴定(见青铜器鉴定、瓷器鉴定、书画鉴定)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因为,是由不同种类的文化财产的性质决定的。

现代科学技术鉴定方法,主要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文物进行分析鉴定。 许多文物仍以使用传统鉴定方法为主。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在文物鉴定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现代科学技术鉴定与传统方法鉴定的进一步结合,文物鉴定将出现新的局面。

我们进行文物鉴定的时候,选择正规的机构和保障我们权益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但国家明确规定,文物司法鉴定机构一般用于国家文物鉴定,或者公诉案件中的文物鉴定。 也就是说,一般的文物鉴定,企图通过文物司法鉴定机构是不被允许的,文物司法鉴定机构不对外部直接开放。 详情请咨询律师梅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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