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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纠纷呢

我们作为工人到一个单位工作一定要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本条件,但劳动合同毕竟是一个很多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多有关单位和工人切身利益的书面材料,在签订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很多争议和纠纷。 那么,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样的麻烦?

一、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发生劳动争议。

1、确保用人单位合法性。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仔细检查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登记的有效期,以确保明确用人单位的合法性。 否则,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成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

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方便合同的有效履行,发生劳动争议时,也便于查阅证据,解决争议。 劳动者应当保留书面合同,有权要求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签订正规合法的书面合同。

3、试用期内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无论是否包括试用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有些公司在试用期内经常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为试用期届满找借口解雇职工的不负责任现象,应当学会用劳动合同的法律武器约束用人单位。

4、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全面准确。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仔细查阅劳动合同内容是否正确,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5、为保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劳动合同是重要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正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支付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金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最容易发生的纠纷,大多涉及合同签订程序,在内容上一般都是公司和员工自行调整的结果,不会发生纠纷。 所以,劳动合同的制作流程才是减少纠纷最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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