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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

针对未成年人,我国为保护其权利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在2012年适应了时代的发展,进行了一次修订。 接下来,向律师编辑送达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内容。 我希望能帮到你。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有权受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论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的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倡爱国主义、爱祖国、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实行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其他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未成年人保护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有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不得对未成年人施行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水和其他危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式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网瘾、赌博、吸毒、卖淫等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让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让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育情况,作出有关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定时告知本人,并听取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许可或者强制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心和爱护学生。 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人。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作,保证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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