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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状告债权人侵占罪有什么依据吗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资不抵债。 此时,诉讼是回收债权的有效方法之一,但讨厌麻烦的债权人和极端的债权人有时会强行提起,强行执行借款人的财务以偿还债务。 这时,懂法律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控告入侵罪,你知道债务人向债权人控告入侵罪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吗? 请律师编辑再次回答。

一.侵占罪的含义

非法占有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寄存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当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寄存于自己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非法据为己有。 犯罪的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别人忘记的东西。 遗失物不等于失物,也不同于遗失物。 三是别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是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在中国刑法第270条第1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 因此,在确定侵占罪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 “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因为它表达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二.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寄存在自己身上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

2、在客观方面,表示非法侵占他人寄存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体现,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非法占有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引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罪名确定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犯的罪名是侵占罪。 这个罪名,只有告诉我才能处理。

通过上述介绍,债务人诉债权人侵占罪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如果发生债务纠纷,我们必须合法追缴债务。 借款时,尽量让债务人写欠条或借条,注意债务用途合法,一定要留有证据,拿到证据后再找人借款。 债务人不能偿还的,不能强制占有他人的财务,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债。 详情请咨询律师日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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