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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交租金怎么办

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其实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作为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相应的租金,是其最重要的义务之一。 但如果现实中出现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情况,出租人该怎么办呢? 详情请在下面确认。

一.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怎么办

按照国家规定,累计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租赁房屋,承租人拒绝搬出,房东追不上钱的,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诉时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 但是,不得自行扣押或强制赶出财产。 这样的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采取。

二、租房时,怎样才能更好地避免纠纷?

1、签订合同时,尽量周密考虑可能发生的事情,约定处理办法。 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拖欠租金满几个月或者拖欠费用达到多少元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也可以约定停水停电来催缴拖欠的房租; 也可以约定租客放弃房子也没关系的情况。 出租人有权封存或拍卖房间里的物品。 这样,如果日后发生这种情况,处理是有根据的。 这些承诺只要不违反法律或法令就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合同解除按法定程序进行。 《合同法》根据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送达对方手中,并保留证据。 只有对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才被解除。

三、租房后能做生意吗?

如果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在房产租赁期间也可以出售或抵押房产。 这不会对房地产的租赁关系产生很大的影响。 也就是说,产权人在不动产租赁后也可以行使不动产的处理权。

出售房地产后,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该房地产出售时中止租赁合同的约定条款,新所有权人成为新出租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期限。 租赁期间房地产被产权人抵押的,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未处理该房地产,产权人不变,不影响租赁关系。 即使抵押房地产交由抵押人处理,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

但房地产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出售该房地产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使承租人有一定的考虑时间和联系搬迁的时间。 同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租赁不动产的权利。

现实中出现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情况,出租人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应对,可以先对承租人进行催告,要求补交租金。 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可以依法终止租赁合同,并使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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